2026-04-24
2026/27年度酒店應課差餉租值

新一年度的差餉租值表及政府租金徵收冊已於三月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公布,並開放有關的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直到該年的5月31日讓市民查閱。任何人士如不滿估價冊或地租登記冊的記項,可採用指明表格R20A-修改估價冊或地租登記冊建議書(“建議書”)提出反對及建議修改冊內的有關記項。建議書必須在該年的5月31日或之前送達估價署署長。 

 

應課差餉租值是物業如在指定的估價依據日期空置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全年市值租金。在評估租金時,必須假設租客承擔支付一般由租客支付的所有差餉及稅項,及業主承擔支付地稅、修葺費、保險費,以及維持該物業於能得到該租金的狀況所需的其他開支。

 

會員可在新的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開放期間,直到5月31日或之前提交建議書,修改新的應課差餉租值。提交建議書必須採用指定的建議書表格(表格R20A)。亦可選擇使用本署網頁內提供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提交建議書(表格e-R20A)。估價署的詢問處及民政事務總署在各區的民政諮詢中心都備有這種表格,你亦可以從網站 表格 部分下載。如你同時繳交差餉及地租,而用以計算差餉及地租的應課差餉租值又完全相同,則你只須提交反對估價冊內應課差餉租值的建議書。但是,假如地租是按照不同的應課差餉租值計算,你便需要同時就差餉及地租兩者提出反對。

 

建議書必須在該年5月31日或之前遞交。估價署署長無權接受在此期間後遞交的建議書。

 

假如不滿估價署的決定,可於收到「決定通知書」後 28天 內,向土地審裁處提出上訴,並須繳付有關上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