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國慶黃金周前發出新聞公報,提醒市民及旅客在香港購買藥物時提高警覺,並核實有關店鋪是否註冊藥房。
請各會員留意以下重點:
- 衞生署已加強巡查各區的 「獲授權毒藥銷售商」(一般稱為 藥房)及 「列載毒藥銷售商」(一般稱為 藥行),尤其針對遊客較多的地區。
- 市民及旅客購買藥物時,應留意店鋪是否展示訂明的 「藥房」標識,並核實該店鋪是否註冊藥房。
- 藥行並非註冊藥房,店內沒有註冊藥劑師駐店,亦不可使用「藥房」標識或「藥房」、「pharmacy」、「dispensary」、「drug-store」等名銜。
- 非法使用「藥房」標識或名銜,以及非法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或受管制藥物,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 港幣100,000元 及 監禁兩年。
- 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其包裝上均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 「HK-XXXXX」。
- 市民及旅客不應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藥物,亦應避免透過網上銷售平台、即時通訊軟件或社交媒體購買受管制藥物。
- 市民及旅客可下載 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並使用首頁的 「查牌易」 掃描器掃描藥房張貼的二維碼,以核實該藥房是否持牌。
衞生署亦已製備教育資料 《精明購藥三步曲》,協助旅客識別香港持牌藥房及註冊藥物。
詳情請參閱衞生署新聞公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25/P20260925002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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